交流会每场限定2小时以内,收费3000元/场。请提前将交流内容概要寄往组织单位。 报名程序 1、所有符合展品范围要求的国内外企业均可参展。参展企业填妥申请表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,经组委会确认后,即获得参展资格。 2、申请企业接到“参展确认书”5个工作日内,应将展位费全额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,否则将不予保留原定展位。 3、大会采取先订先得、大展位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配展位。 4、展览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,在截止时间后的申请,大会将不能保证在会刊中刊登企业简介。 5、组织单位在收到展台费用后,将于2008年4月30日前寄《参展手册》给参展商;会务接待、住宿、展品托运、活动日程安排等详见《参展手册》。 结算 我们根据您填报的“参展申请表”确认展位,展位租金及相关费用请于收到组委会展位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汇至: 收款人:哈尔滨中信伟业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行:招商银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 帐 号:622580189810001 逾期不付者,大会视为自动退出,展位另行安排。 布展 1、时间:2008年5月27日-28日 每天8∶30进馆,中午不休息。布展期间加班请提前到服务中心申请审批,并缴纳100元/小时的加班费,当日加班可至24时; 2、大会将按照国际标准搭建展位,如有特别装修要求或需拆除展位间隔板,请在布展前向组委会提交装修图纸和需求申请(注明用电额度),经同意后方可施工。易燃装修材料及电线必须做防火处理。 3、特别装修展位的布展采取场外成型、场内组装的方式。特别装修的高度不超过6米。 4、为方便各单位布展,大会设立服务中心,实行现场办公一站式服务。 5、请各参展单位按大会要求布展,不得在人行通道、消防设施等处摆放、钉挂参展样品、宣传品和其他标志。布展废弃物及包装物要及时清出展馆,不得在展馆内存放。 参展 1、时间:2008年5月29日至31日,每天8∶30至16∶30,中午不闭馆,节假日不休息; 2、室内每个国际标准展位核定2个参展证,室外每25平方米核定2个参展证; 3、参展人员持参展指南,到大会现场报道处领取参展证; 4、请参展企业于2008年4月30日前,将企业的中、英文全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法人代表姓名、联系人、网址、电子邮箱、经营范围等内容通知组委会; 5、为及时与您联络、提供服务,请于2008年5月10日前提供参展人员信息(包括参展人员姓名、职务、电话、会议期间拟入住宾馆等)。
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|